各学院工会,校机关工会,各教学辅助、附属单位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
近年来,全校各级工会在各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下,在各级行政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发挥特色,认真履行工会职责,依靠、带动广大教职工,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表彰先进,总结先进经验,加强我校基层工会组织建设,鼓励广大工会干部、积极分子热爱、支持工会工作,增强从事工会工作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事业心,不断开创我校工会工作新局面,校工会决定在今年年底表彰全校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工会,先进工会小组。
2.优秀个人: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荣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工会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工会职责,围绕学校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工会工作成绩显著;
(2)工会领导班子健全,按期换届选举,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密切联系群众,为教职工办实事,出色地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3)认真开展工会“建家”工作,工会工作台帐管理规范,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4)单位党政领导重视工会工作,工会主席参加同级党政联席办公会议或同级行政办公会议;
(5)能配合党政组织积极主动做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能正确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寓教于乐,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具有特色的活动;
(6)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会理论研究和信息交流工作,每年能写一定数量的文章和信息在工会信息和有关刊物上发表。
2.先进工会小组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参与改革,围绕着本单位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会工作,成绩显著;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
(3)重视“建家”工作,认真听取并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教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工作。
(4)会费交纳率达100%。
3.优秀工会工作者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工运理论及工会工作业务知识;
(2)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能正确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工作有创新精神,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工作中能起带头作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4)努力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会员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活动;
(5)本职工作任务完成好,主动做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所担负的工会工作绩效突出;
(6)从事各二级工会委员会成员或学校工会专职工会干部工作一年以上。
4.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形势任务学习活动;
(2)关心、支持、参与工会工作,为改进工会工作提合理化建议,团结带动广大会员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活动;
(3)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任务完成得好。
5.荣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工会工作的指示精神;
(2)重视、关心工会工作,支持工会履行职责,帮助工会排忧解难,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各二级工会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
三、名额分配
1.先进基层工会:全校5个;
2.先进工会小组:每个工会1个;
3.优秀工会工作者:每个工会1人;
4.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每个工会1人;
5.荣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每个工会1人。
四、评选工作的方法,步骤及要求
1.评选工作要根据条件和名额在会员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各二级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报校工会研究决定。
2.校工会根据两年来,支持工会工作表现突出、起骨干作用的积极分子,可直接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经各二级工会民主讨论、单位党组织同意后,上报校工会研究决定。校工会直接建议候选人人选不占用各二级工会名额。
3.先进基层工会、先进工会小组均可根据条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进行申报,并附先进事迹材料(2007—2010年),报校工会研究决定。
4.优秀个人要有简要书面材料(2007—2010年),经工会小组讨论,工会初审,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校工会。
5.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上报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送,过时不交申报材料的视为弃权。
中国矿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工会 评选 先进 通知
报:校领导、徐州市总工会、徐州市教育工会
送:校纪委、党委各部门、人事处、各党委(党总支)、妇委会、团委、各有关单位
发:校工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会
中国矿业大学工会 2010年10月22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