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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工字〔2010〕34号关于在全校工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0-11-29    浏览次数:


      为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校园和谐,在贯彻落实省、市工会系统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学校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学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基层工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在全省教育科技工会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和我校党委《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切实体现“党建带动工建”的工作要求,坚持从学校实际出发,结合工会工作特点,广泛开展深入扎实的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增强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教职工的能力,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学校和谐校园建设。
二、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提出的“五个好”和“五个带头”的基本要求和省教育科技工会对省教育科技工会系统创先争优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工会工作的实际情况,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主题,以创建模范教职工之家,争做教职工模范为主要内容,以“领导班子好、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模范教职工之家的主要标准,以“自觉学习的模范、执行政策的模范、服务群众的模范、爱岗敬业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为模范教职工的主要条件。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逐步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教职工建功立业工作格局,在工会组织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和生动局面,推动全校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主要内容
      在全校工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模范教职工之家,争做教职工模范”为主要内容。
创建模范教职工之家就是把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教职工进步的“模范发展之家”;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教职工劳动关系和谐的“和谐之家”;推动高校民主建设,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民主之家”;深入开展“送温暖”,教职工普遍受关心的“温馨之家”;抓好学习型组织建设,教职工普遍受教育的“学习之家”。要使教职工在工会组织中如同进入家园那样温馨受益,从中能够思想得到提高,业务得到促进,权利得到保障,身心得到发展,工会组织成员能够和谐共处、共同进步,共同推进学校的事业发展。
      争做教职工模范,就是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教职工的作用,教育和引导教职工争取成为自觉学习、执行政策、服务群众、爱岗敬业和遵纪守法的模范。
四、创建方法
(一)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科学发展,以丰富的建功立业劳动竞赛为主要抓手,深入开展“模范发展之家”创建活动
      学校各二级工会要根据本单位教职工的工作特点,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以模范团队、岗位标兵创建为目标,开展“建功立业在岗位”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教职工成为岗位的能手和标兵。教学科研型为主的工会,要以创建优秀教学科研群体为主要目标;管理服务型为主的工会,要以文明示范窗口的创建为主要动力;产业经营型为主的工会以“模范技术创新团队”、“工人先锋号”的创建为主要内容。根据本单位教职工的情况,广泛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参加学校和开展本单位的“教师讲课比赛”、“岗位技能比赛”等劳动竞赛活动,全面提高本单位教职工的业务素质。要通过报告会、主题演讲等多种形式,弘扬劳模精神,宣传先进事迹,发挥劳模在育人中的主导作用,激励教职工为学校的科学发展服务。要促进建功立业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和谐之家”创建活动
      各二级工会要进一步增强工会的活力,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具有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通过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师德教育专题报告会,开展师德模范,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等活动,不断加强师德建设,为和谐校园建设奠定坚实的师德基础和保障。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教职工参加全校性文艺、体育、艺术等文化活动,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要切实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职责,产业和经营性的二级单位工会,要监督本单位细化职工劳动合同的内容,做好维护教职工稳定工作,为和谐校园建设发挥作用。
(三)以加强二级教代会建设为重点,推动学校民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之家”创建活动
      各二级工会要组织和动员学校教代会代表积极为学校和本单位建言献策,推进学校和本单位的民主建设。要推动本单位二级教代会的建设,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保障二级教代会的顺利召开。高度重视学校和二级单位教代会的提案处理工作,不断提高提案处理工作的质量和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教代会提案在学校和各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要着力促进二级单位的财务政策和使用状况的公开工作,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要切实保障本单位教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的权利,完善教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的工作运行机制。
(四)服务教职工群众,广泛为教职工“送温暖”,深入开展“温馨之家”创建活动
      进一步健全两级工会送温暖工程的工作网络,使教职工能够普遍感受到工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各二级工会要广泛开展送关心、送祝福、送健康活动。要高度关注教职工工作生活压力和身心健康问题,切实组织好本单位教职工的健康体检工作,通过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群体性体育锻炼活动、谈心交流活动等有效形式,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发展。关注青年教师的成长,关心婚龄青年的恋爱生活问题。关心家庭出现变故等特殊生活教职工的心理和工作生活问题。坚持和完善对困难教职工帮扶的长效机制,各二级工会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帮困送温暖工作。产业经营性单位工会要特别关注工资收入比较低的人群,做好关心和慰问工作。对于人事代理、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单位,要做好对他们的关心工作。坚持做好重大节日对教职工尤其是有特殊困难教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及时慰问因病住院的教职工,竭尽全力地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在服务教职工上取得新成效。
(五)以学习型工会组织建设为目标,强化工会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学习之家”创建活动
      各二级工会要以党的工运理论武装建设为重点,抓好学习型工会组织建设。要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以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工会干部学习日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工运理论、时势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组织本单位的人员参加全校工会专兼职干部培训班、专题研讨会,倡导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探索和实践,争取在工作理论、方法、内容等方面有所创新。要以二级工会建家为重点,加强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模范职工小家活动,不断提高工会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工会组织战斗力,在工会自身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五、工作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工会组织建设中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全校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在全校工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充分体现“党建代工建”的要求,使工会的创先争优活动和学校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同步发展、同步提高。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建立和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主动争取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领导和支持,形成“党组织领导亲自指导、行政领导高度支持、工会领导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好活动信息的收集、统计和考评工作,做到有方案、有内容、有目标、有措施、有落实。
(二)选树典型,注重宣传引导。要围绕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和利用工会网站,橱窗等宣传形式,及时报道在活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好成效、好典型,使创先争优舆论宣传工作更加生动、具体,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检查督促,狠抓工作落实。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工作指导,了解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学校工会将对我校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创建和争做模范教职工的活动,进行广泛调研、检查督导和评比表彰。对在此期间涌现出的优秀教学科研群体、文明示范窗口等模范团队及其涌现出的师德模范、“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中国矿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工会 创先  争优 意见                                                                                    
报:校领导、徐州市总工会、徐州市教育工会
送:校纪委、党委各部门、人事处、各党委(党总支)、妇委会、团委、各有关单位
发:校工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会                                                                          
中国矿业大学工会                                                             2010年10月22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