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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工字〔2014〕12号关于评选表彰第七届教代会优秀代表、优秀提案和优秀提案承办部门(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30    浏览次数:

各代表团:

自七届一次教代会以来,我校教代会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调动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案承办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我校教代会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表彰第七届教代会优秀代表、优秀提案和优秀承办部门(单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中国矿业大学第七届教代会正式代表、第七届教代会提案和承办部门(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代表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正确行使教代会赋予的权利和履行代表义务;积极参与教代会活动,认真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为加强和改进教代会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关心学校改革和建设,任本届代表期间认真负责地至少提出1份提案;密切联系教职工,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教职工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秀提案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或教职工关心的问题,符合提案科学性、严肃性和可行性要求,对学校的事业发展或改善教职工民生问题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优秀提案承办单位

能够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尊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高度负责,认真办理落实提案工作,认真回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配合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提案处理工作量较大,代表对提案办理满意度较高。

三、名额分配

全校共评选优秀代表35名左右;优秀提案35个左右。优秀代表和提案,以代表团为单位,二级党组织单独成立代表团的,每个代表团推荐1-2名优秀代表,1-2个优秀提案;二级党组织联合成立代表团的,推荐的优秀代表和优秀提案分别不超过组成代表团的二级党组织数。分设代表团的校机关,每个机关代表团推荐1-2名优秀代表和1-2个优秀提案。优秀承办部门(单位)共评选8个左右。

四、评选办法

各代表团按照优秀代表、优秀提案的条件和名额分配要求,在征求代表团范围内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负责推荐本团的优秀代表和优秀提案。根据优秀承办单位的条件和名额,面向全校推荐优秀提案承办单位。

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可以直接向教代会秘书处推荐优秀承办单位、优秀提案,并经相关代表团确认。

教代会秘书处汇总上报名单后,组织协调召开教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提出表彰建议名单,向各代表团公示征求意见后,提交学校教代会执委会确定,并报学校党委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代表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评选中要走群众路线,充分征求群众和代表意见,严格按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进行。

3.各代表团于20141120日下午1700前将评选推荐名单报教代会秘书处办公室(联系人:张华,联系电话83885499电子邮箱:gonghui@cumt.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中国矿业大学第七届教代会执委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12关于评选表彰教代会优秀代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