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工会、七届教代会各代表团:
中国矿业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暨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将于2015年4月届满。经请示学校党委和市总工会拟定于2015年3月11日至3月14日召开中国矿业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代会”)。现就做好“两代会”代表选举和有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两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一)代表条件
我校在职教职工且为中国工会会员;有较强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关心学校改革与发展,有较强的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能力;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代表比例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两代会”的代表合一,并在届期内实行常任制。参照上一届“两代会”的规模,代表拟定370人左右,比例构成为:各学院的代表人数按教职工人数的12%确定;校机关、直附属单位的代表人数按教职工人数的10%确定;其他单位按教职工人数的8%确定。其中,教师代表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非中共党员、女性、青年、工人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学校党政领导和工会、团委、妇委会负责人、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和各部门工会主席,一般应提名为候选人,由有关代表团按照民主程序进行选举。
(三)代表的产生
(1)11月5日前,各党委(党总支)领导相关工会,以工会小组或科室为单位,按选举单位名额比例推荐代表候选人。校机关党委、校直附属单位党总支、产业党委等所属单位较多的选举单位,可以根据人数提出代表名额再次分配方案。
(2)11月5-11月10日,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经认真酝酿和民主协商,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0%的差额,提名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经反馈给各工会小组(科室)征求意见后,将最终确定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形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报“两代会”筹备工作组织组(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张华,联系电话83885499)。
(3)11月11日-11月14日,校“两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核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4)11月17-11月19日,以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选举单位(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孙越崎党总支、国际学院直属党支部与校机关党委合选),组织本单位教职工选举代表。
代表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参加选举的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本单位教职工不能离开工作岗位的,在有监票人的情况下,可在选举单位设立流动票箱投票。
(5)11月20日,各选举单位将代表选举情况连同《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报“两代会”筹备工作组织组。筹备工作组织组将代表名册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特邀和列席代表
会议将邀请不是代表的有关校领导、离退休(离任)校领导、两院院士、国家教学名师、离退休(离任)校工会主席、副主席,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无党派知名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教职工作为特邀代表。邀请不是代表的部门(单位)处级干部、二级单位工会主席、副主席,不是校教代会代表的校党代会教职工代表(在徐)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有关代表到其他代表团参加活动,其代表身份(正式、特邀、列席代表)和代表团隶属关系不变。
请各选举单位将本单位符合特邀、列席代表条件的名单与正式代表名册一并上报。
二、“两代会” 各有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一)各有关委员会组成方案
1.第八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及其各专门工作委员会
(1)“第八届执委会”委员由31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长1人。在执委会委员候选人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应不少于60%;教师应不少于50%;非中共党员一般不少于20%;女性、青年、工人应占一定比例;学校党政有关领导和工会、团委、妇委会、民主党派的负责人如无特殊情况,应提名为候选人。
(2)“民主管理工作委员会”由13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会委员应包括教师代表6人,干部代表4人,工人代表1人,校工会负责人1人,部门工会负责人1人。
(3)“民主评议监督干部工作委员会”由13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会委员应包括教师代表6人,干部代表4人,工人代表1人,校工会负责人1人,部门工会负责人1人。
(4)“民主评议监督学术工作委员会”由13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会委员应包括教师代表12人,校工会负责人1人。
(5)“民主评议监督财务工作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会委员应包括教师代表3人,干部代表3人,校工会负责人1人。
(6)“提案工作委员会”由9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会委员应包括教师代表2人,干部代表6人,校工会负责人1人。
(7)“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由2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委员会委员教师18人,校工会负责人1人,离退休管理处负责人1人,后勤处(分管房管办、房改办)负责人1人。
(8)“青年工作委员会” 由13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会委员应包括教师代表7人,干部、职工代表5人,校工会干部1人。
2.第十四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工会其他专门委员会
(1)第十四届工会委员会由31人组成,委员应包括校工会负责人5人,部门工会负责人24人,干部、教师代表2人;设常委9人,委员应包括校工会主席1人、校工会副主席4人,其中专职副主席2人。
(2)经费审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会委员应包括教师代表2人,干部、职工代表3人。校工会专职干部不得兼任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3)女教职工委员会由1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会委员应包括教师代表6人,干部代表4人,工人代表1人。
(4)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会委员应包括校工会负责人1人,人事处负责人1人,教师代表2人,干部代表2人,工人代表1人。
(二)各相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各相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符合代表的基本条件,其中,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委员会委员应为正式代表;民主评议监督学术工作委员会委员应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民主评议监督财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应符合在学校工会、监察、审计部门工作,或从事经济、法律、财会或学校特色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等其中某项条件;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年龄原则上在35岁以下,特殊优秀者可在40岁以下;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应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委员应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
(三)各相关委员会产生办法
(1)各选举单位依据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委员名额要求,在充分酝酿、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提出本选举单位的推荐人选,推荐工作应在今年11月27日前完成,将《“两代会”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报“两代会”筹备工作组织组。
(2)在选举单位组织“两代会”代表推荐的基础上,由“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多数选举单位的意见和各相关委员会组成比例要求,提出教代会、工会各相关委员会预备候选人建议名单。
依据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矿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办法(修订)》(中矿委〔2014〕9号)等有关规定,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0%的差额,提出预备候选人建议名单;工会委员会、工会常委会分别按照差额率为5%和10%,提出预备候选人建议名单;教代会、工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按照等额,提出预备候选人建议名单。
(3)经学校党委审查同意后,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等额或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教代会执委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工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提交“两代会”大会进行选举。
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副主任人选,在新一届执委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工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人选在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大会或相关专门会上选举产生。
三、代表团组建工作
“两代会”代表团原则上以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成,代表人数少的单位可以联合组成代表团。
本次“两代会”共组成18个代表团(具体名单见附件);每个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1人、秘书1人(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和秘书可酌情增设);代表人数较多的代表团可以分成若干小组,并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
请各代表团,将推举产生的“两代会”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秘书名单与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一并上报。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工会要按照学校有关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合理安排,按时按期、保质保量,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有关情况要及时与“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沟通。
2.代表的产生必须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经过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的酝酿、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以及代表的选举几个阶段进行。要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好“两代会”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动员工作,使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各位代表能团结一致、统一认识,努力把“两代会”开成团结、鼓劲的大会,开成促进学校深化改革、和谐发展的大会。务必把会议筹备工作做细、做好、做实,确保“两代会”的顺利召开和圆满成功。
附件:
1.“两代会”代表团名单
2.“两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3.“两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4.“两代会”代表名册
5.“两代会”代表登记表
6.“两代会”各委员会委员侯选人推荐表
中国矿业大学“两代会”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国矿业大学工会办公室2014年10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