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关于加强教师休养工作的通知》及省教委、省教育工会《关于加强全省教师休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加强教职工交流合作,增加工会组织凝聚力,让教职工感受祖国大好河山和改革开放发展成就,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鼓励教职工创先争优、勇当先进,激励教职工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做贡献,经校工会研究,组织部分教职工开展暑期考察、参观和疗休养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感悟·交流·创先·健康·合作
二、疗休养人员范围
2011年市级以上劳动模范;2011年徐州市师德先进个人;校“优秀教学科研群体”、“十佳文明窗口单位”、“师德模范”、“十佳青年教职工”的代表(中矿党办〔2011〕1号文表彰);
我校第七届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及部分执委会委员;全校部门工会干部工会工作学习研讨班学员。
三、时间地点安排
1. 7月10日-17日组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今年疗休养人员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先进赴山东烟台考察、参观;
2. 7月17日-25日组织我校第七届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及部分执委会委员赴新疆乌鲁木齐高校学习、考察;
3. 7月11日-19日组织全校部门工会干部工会工作学习研讨班学员在校学习,后赴湖南张家界考察、参观。
四、各条线路经费
1.山东烟台:约8天,每人约2400元。
2.新疆乌鲁木齐:约9天,每人约6500-6700元。
3.湖南张家界:约8天,每人约2700元。
4. 参观考察经费,按照往年的组织惯例,由校工会、参加人及所在单位各负责三分之一。
五、报名具体要求
1.凡参加考察参观和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务必以服从学校及本单位的工作安排为前提,身体健康,坚持自愿的原则。
2.以部门工会为单位书面形式报名推荐,其中:先进集体的代表推荐1人;部门工会干部工会工作学习研讨班人员根据报名和学习考勤确定。推荐名单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将费用一并交校工会财务部,报名时间截止7月2日(周一)下午5:00,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3. 凡参加考察、疗休养的个人需与旅行社签订合同。
4.行程一旦确定,因自身方面的原因不能参加的,退还费用时将扣除已发生的退票费、住宿违约费等旅行社约定的相关费用,本次疗休养活动仅组织各类先进教职工,教代会有关委员和部门工会主席参加,原则上不带家属。
5.以上时间和经费为初步计划和预算,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联系人:项志洁、王艳清,联系电话:83885991)。
附件:2012年教职工考察、疗休养活动参加人员报名表
校 工 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教职工 疗休养 意见
报:市教育工会,校领导
送: 校纪委,党委各部门、各处(室),校团委、妇委会,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发:各工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校工会各工作委员会
中国矿业大学工会办公室 2012年6月27日印发
共印80份
2012年教职工暑期考察、疗休养活动参加人员报名表
线路1 (山东烟台)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手 机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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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2 (新疆乌鲁木齐)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手 机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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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3 (湖南张家界)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手 机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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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会主席签字: 单位领导签字:
2012年暑期疗休养活动的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