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各代表团:
我校二级党组织换届工作已经结束,教代会部分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代表团正副团长及代表因人员岗位变动亟待调整。为了保证教代会工作规范、科学、正常的开展,同时切实做好七届四次教代会的筹备工作,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补选、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1. 七届四次教代会正式代表与七届三次会议正式代表相同,校内工作调动的代表,其代表资格不变,参加调入单位代表团活动;调离本校的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长期出国或借调人员凡在届期内(或一年内)不能回校工作的,不保留七届四次教代会代表资格;办理退休手续的代表,保留代表资格,参加校机关代表团离退休代表组活动。由于因机构调整、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补选代表的代表团,请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时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程序和选举代表相同。
2.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因人事变动调离原单位或退休的,应及时进行调整,调整时按照《实施办法》有关程序进行。
3.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的调整由校教代会秘书处根据实际情况,与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协商后提出调整意见,报校教代会执委会审批。
4.请各代表团务必抓紧时间,做好
代表团正、副团长及代表的补选、调整工作,补选、调整结果需写出书面报告,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以及代表团正(副)团长签字后,于12月29日前报校教代会秘书处办公室(地点:文昌校区校工会209室,联系人:江海宁,联系电话:83885278)。
教代会秘书处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教代会 人员 补选 调整 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工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10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