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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工字(2012)9号关于开展创建“模范(先进)教职工之(小)家”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1    浏览次数:

9关于教职工之家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校各二级工会:
  为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校园和谐,多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工会建家工作,曾获得全国模范教职工之家称号,各二级工会也涌现多个省级模范职工小家。2010年下半年,我校工会又开展了以创建模范教职工之家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为了考察两年来我校工会创先争优活动效果,并进一步推动“模范(先进)教职工之(小)家”创建工作,现特开展创建“模范(先进)教职工之(小)家”考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考评验收和深化巩固我校工会组织创先争优成果,以创建“模范职工之家”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我校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工会组织的整体水平和教职工综合素质,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和校园和谐,维护保障教职工的权利,为培育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模范教职工之家”、“工人先锋号”等更高层次的先进集体,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考评目标
  本着“建家”就是“强组织、建学校”的理念,通过模范“教职工之家”创建活动,把基层工会建设成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领导放心、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使教职工在工会组织中能够感受到“家”的温暖,从中思想得到提高,业务得到促进,权利得到保障,身心得到发展,工会组织成员能够和谐共处、共同进步,共同推进学校的事业发展。具体目标是:
  1.科学发展。参评工会组织能够切实履行建设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教职工成长进步,团结动员教职工围绕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目标建功立业;
  2.关系和谐。参评工会组织能够切实履行维护职能,关心教职工的生活,丰富教职工文化活动,本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3.制度落实。参评工会组织能够切实履行参与职能,推动本单位民主管理,促进本单位落实教代会制度有关规定,保障本单位教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
4.教育到位。参评工会组织能够切实履行教育职能,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以师德建设为重心,以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学习型工会组织建设。
  三、考评内容
  本次考评重在考核参评单位在围绕考评目标开展工作的思路、态度和举措,以工会是否赢得党政支持、群众参与和满意及工作成效为衡量建家成效的主要标准。具体要求:
  1.领导重视。参评单位能够将建家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规划,党组织定期研究建家工作,形成党政工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
  2.组织健全。工会组织机构健全,干部调整配备到位、待遇落实,工作制度完善,会员入会正常,档案、会费管理严格。
  3.队伍优良。工会组织能够切实促进教职工队伍建设。参评单位教职工队伍团结合作,精神面貌好,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教学、学术骨干等教职工比例高、模范优秀教职工数量多,青年教职工受重视、后劲足。
  4.工作落实。参评单位工作态度认真,工作有思路、有举措,能够很好地落实工会宣传思想工作、师德建设、教代会建设、校园文化建设、送温暖等工会各项工作。
  5.保障到位。工会开展工作制度有保障,经费落实,活动有场所和阵地,能够满足教职工活动需要。
  6.效果明显。工会工作有业绩,开展活动领导认可,群众满意,活动开展达到应有的目标,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多,在校内外有影响。
  四、考评层次、等级
  (一)考评层次
  本次考评“教职工之家”和“教职工小家”两个层次,“教职工之家”建设考评的对象为各二级工会,“教职工小家”考评的对象为各工会小组。“教职工小家”建设情况为评判“教职工之家”建设情况的重要标准。
  (二)考评等级
  考评分为“模范教职工之家(小家)”、“先进教职工之家(小家)”、“合格教职工之家(小家)”和“不合格教职工之家(小家)”四个等级。
  (三)等级内涵
  1.本层级工作任务完成总体评价等级,根据任务落实程度分为模范完成(A级)、较好完成(B级)、基本完成(C级)、未完成或较差完成(D级)四个等级。任务完成根据内容分项评价等级,也分为模范完成(a级)、较好完成(b级)、基本完成(c级)、未完成或较差完成(d级)四个等级。
  其中,总体模范完成任务(A级),为所有分项考核指标至少有80%为(a)级,没有(c)级;总体较好完成任务(B级)为所有分项考核指标至少有60%为(a)级,最多有一项为(c)级;总体基本完成任务(C)级为任务完成情况未达到(B级),也未构成(D)级;总体未完成或较差完成任务(D级)为分项考核指标完成中出现(d)级。
  2.“教职工小家”评价等级直接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评价总体等级为A级的为模范教职工小家;评价总体等级为B级的为先进教职工小家;评价总体等级为C级的为合格教职工小家;评价总体等级为D级的为不合格教职工小家。
  3.“教职工之家”评价等级参考本层级总体任务完成情况等级和所属教职工小家建设情况两方面的因素。
  其中,“模范教职工之家”为对照考评目标和内容,模范完成各项“建家”任务,本层次总体任务评价等级为(A级),且所属工会小组总体工作突出,至少有1个达到“模范教职工小家”,基本都达到“先进小家”等级要求,没有合格、不合格等级“教职工小家”。
  “先进教职工之家”为对照考评目标和内容,较好完成各项“建家”任务,本层次总体任务评价等级为(B级),且所属工会小组总体工作良好,基本都达到“先进小家”等级要求,最多有1个合格等级“教职工小家”,没有不合格等级“教职工小家”。
  “合格教职工之家”为对照考评目标和内容,基本完成各项“建家”任务,没有达到模范(先进)教职工之家要求,也未构成不合格等级“教职工之家”的。
  “不合格教职工之家”为对照考评目标和内容,没有较好完成各项“建家”任务,本层次总体任务评价等级为(D级)或有2个以上不合格等级教职工小家。
  五、考评方法
  创建“模范(先进)教职工之家”考评验收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全面考评和抽查评比相结合,一次性申报和分批次验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评程序
  1.各工会、工会小组根据教职工之家(小家)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查,认真撰写建家活动总结报告,确定本层次建家等级。
  2.各二级工会对照考核要求对所属工会小组进行考察,并给出考察等级。本单位小家考评等级应有层次区分。汇总本单位上报材料,初步拟订申请考评时间报校工会。
  3.校工会根据对建家情况的总体把握和申报情况确定考察批次和范围。每个考评单位根据申报“教职工之家”等级,确定3个被抽查的工会小组。其中,选取1个“模范教职工小家”和2个其他等级“教职工小家”。
  4.校工会成立验收考评小组,成员由校工会及分工会有关人员组成,对申报单位进行验收。
  5.验收采取听取申报单位建家活动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现场、实物以及建家活动档案的方式进行。被抽查的工会小组,连同二级工会一并进行情况汇报。
  6.校工会根据验收考评小组的考评情况召开常委会研究确定考评等级。
  (二)考评批次
  校工会根据申报情况,确定验收“教职工之家”批次。原则上每年验收一次。每批次验收时间,另行确定。每批“教职工之家”评选等级上限为:
批 次
总计
其中
模范等级
先进等级
第一批
10
3
3
第二批
11
2
3
第三批
11
2
3
(三)等级确定
1.由各单位根据考核目标、内容(是否做到科学发展、关系和谐、制度落实、教育到位、领导重视、组织健全、队伍优良、工作落实、保障到位、效果明显),对照“教职工之(小)家”建设考评等级标准,给出自评等级。
2.考评人员根据申报单位的工作情况,对照“教职工之(小)家”建设考评等级标准,对被考评单位考核目标、任务和“小家”建设情况给出考评等级。
3.校工会根据考评验收小组的考评情况,对照文件要求,召开常委会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最终等级。
  (四)表彰奖励
  1.凡通过“模范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验收评比的申报单位,由校工会颁发相应称号的奖牌,并在校工会召开的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2.凡获得“模范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和“模范教职工小家”单位,校工会将奖励资助一定的建家建设费。其中“模范教职工之家”奖励4000元,“先进教职工之家”奖励2000元,“模范教职工小家”奖励1000元。
  (五)申报要求
  1.各二级工会都要根据建家要求进行自身建家等级评估并确认工会小组的考评等级,经分管党组织同意后自行申报。
  2.各二级工会所有自查工作于2012年11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次验收工作于今年12月15日前完成。
  3.各二级工会的申报材料要求以工作写实的方法撰写,避免抄袭文件,材料撰写起始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1月1日。上报材料包括《“教职工之(小)家”自评报告》、《“教职工之家”建设考评表》。
  请各二级工会于11月15日前将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发至工会邮箱(gonghui@cumt.edu.cn)。
  附件:1. 中国矿业大学“教职工之家”建设考评等级标准
  2. 中国矿业大学“教职工之家”建设考评表
  中国矿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