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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多项文件

发布日期:2013-11-21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 中国矿业大学业绩津贴发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矿委{2013}28号)、《中国矿业大学岗位津贴制度调整方案》(中矿委{2012}69号)等文件精神,文法学院通过召开各类别教职工座谈会、工会进行基层调研、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学院教职工意见,经过院教代会代表审议,确定《文法学院教职工年度业绩津贴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初稿,并于1113日下午在文A508召开文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会议由文法学院党委书记杨思留主持召开,院长段鑫星、副院长王超、副院长王义保、党委副书记丁恒星、党政办公室主任、院长助理严海波以及各系主任、工会代表、教师代表参加本次大会。会上,严海波老师首先向各位与会代表说明了方案制定的基本原则和实施细则。方案以坚持岗位为基础,业绩与贡献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岗定酬、优绩优酬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机制,科学制定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人员考核办法,促进各支人才队伍协调发展;方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对于细则里的减分条目,杨思留书记表示,减分项对于整体考核有着重要影响,可以精确反映教师们的工作状态,有利于促进教师不断完善自己。杨书记动员教师代表对方案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和意见反馈。工会主席刘秀凤表示,方案体现了向教学倾斜的原则,并且充分考虑了文科教师的实际情况,各项措施设置合理。针对部分教师反馈的意见,杨思留书记和段鑫星院长耐心听取,并予以细致解释和说明。
      会上,各位与会教师还对《文法学院科研教学成果奖励及科研教学立项配套资助办法》修订稿、《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环节费用支出的规定》修订稿、《文法学院教师及系所对外学术交流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稿等5份文法学院教学管理文件进行讨论和意见反馈。关于教师对外学术交流经费的使用,杨书记说道:我们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经费使用办法报销相关科研经费,树立正确意识,确保科研经费票据的真实性,配套性,严格项目经费预算,严守学术科研良好风气。
      会议最后,各位与会教师代表对会上讨论的各类方案进行举手表决,全体教师一致同意通过《文法学院教职工年度业绩津贴考核实施方案》等6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