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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徐州市 教工先锋号和学习型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6    浏览次数:


各部门工会:
根据徐教工[2012]7号文件精神,徐州市教育工会分配给我校“教工先锋号”和“学习型教师”名额各2名,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教工先锋号”的基本条件是:
1、具有一流素质。团队成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民主、规范管理,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充分体现。
2、创造一流工作。认真落实“三比”要求,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教学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引导和鼓励集体成员适应岗位要求,刻苦钻研业务,业务能力和创新成果居同专业领先水平。
3、提供一流服务。扎实推进群众性师德建设。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竞争力,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知度高。
4、形成一流团队。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科学,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的团队精神和温馨和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各项工作成绩显著,成为全系统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一流团队和排头兵。
(二)“学习型教师”基本条件是:
1、积极参与。积极参加“用实绩回答三问,靠素质创先争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三比”中比学习的要求,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具有优良的政治思想素质。
2、认真学习。潜心钻研教育教学知识,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掌握现代学习工具和学习方法,有较高水准、较高起点、切合实际的奋斗目标和完善的个人学习读书计划。
3、成绩突出。在团队学习中表现突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学习成效显著,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教学水平,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承担或参加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②有教科机构认可的校级课题开题或结题报告;③在公开刊物上有论文发表;④有论文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或专业论文评比中获奖。
二、推荐材料和上报时间
各部门工会根据评选要求,可推荐1个“教工先锋号”和1名“学习型教师”,并于6月8日前将评选、推荐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电子邮箱:gonghui@cumt.edu.cn)。其中推荐表一式三份、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左右),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大标题用小2号宋体加粗,正文用3号仿宋。
联 系 人:江海宁    联系电话:83885499
电子邮箱:gonghui@cumt.edu.cn
 
附件:1 徐州市“教工先锋号”申报表
2、 徐州市“学习型教师”申报表 
          
                                         校工会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