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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收交2017年工会会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7    浏览次数:

 

关于收交2017年工会会费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了更好地做好会费收缴工作,根据全总《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的规定,及相关会议精神,特制定会费收缴奖励办法:

1.  20171115日前缴纳会费,校工会将正常返还所缴纳总额的80%,另奖励所缴纳总额的40%作为部门工会活动经费。

2.  20171120日前缴纳会费,校工会将正常返还所缴纳总额的80%,另奖励所缴纳总额的30%作为部门工会活动经费。

3.本学期末没有按上述时间节点缴纳,只返还所缴纳总额的80%,不予以奖励。

 

 

                             校工会

20171027